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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档案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,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调市直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县(区)的档案工作。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,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调市直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县(区)的档案工作。
(二)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,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市委、市政府及市直党政部门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全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。
(三)组织、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,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、复制、存贮和检索等问题,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;做好档案资料的编研出版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。
(四)负责全市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;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;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业务培训工作;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。
(五)组织领导全市档案资料的对外开放及档案外事活动。
(六)负责本馆(局)档案干部队伍建设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。
(七)负责本单位及职责内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联系方式:地址:山东省滨州市府后街235号 邮编:256603电话:0543-3165829 邮箱:bzsdajglk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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